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公布《关于颁布劳动保障协理员等25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2号),《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国家职业标准(2023年版)》随之颁布。《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国家职业标准(2023年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旧标准在新标准实施以后即废止。
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国家职业标准(2023年版)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老年人能力评估师
1.2职业编码
4-14-02-05
1.3职业定义
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自理能力、基础运动能力、精神状态、感知觉与社会参与能力测量与评估的人员。
1.4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5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常温。
1.6职业能力特征
具备一定的观察能力、分析能力、理解能力、计算能力以及信息与数据处理能力,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评价判断能力。
1.7普通受教育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
1.8职业培训要求
1.8.1培训参考时长
三级/高级工不少于120标准学时;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不少于80标准学时。
1.8.2培训教师
培训三级/高级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二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二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一级/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年以上。
1.8.3培训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培训在标准教室或配备一定数量计算机设备的标准机房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应配备实操培训所需的场地和教具,室内卫生、通风良好,光线充足,设施设备齐全。
1.9职业技能评价要求
1.9.1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1工作满10年。
(2)取得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3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相关职业:心理治疗技师、康复技师、保健按摩师、芳香保健师、保健调理师、保育师、社群健康助理员、全科医师、中医推拿医师、中医营养医师、营养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中医骨伤科医师、针灸医师、养老护理员、医疗护理员、健康照护师、健康管理师、听力师、孤残儿童护理员、心理咨询师、家政服务员等。
本专业:临床医学、护理、针灸推拿学、中医学、健康管理、心理咨询、社会工作、老年人服务与管理、民政服务与管理、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养生学、中医康复学、妇幼保健学、中医儿科学、中西医临床医学、儿科学、中药学、老年保健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康复治疗技术、言语听觉康复技术、中医康复技术、预防医学、卫生信息管理、社区康复等。
相关专业:分为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校本科两类。高等职业学校专业:基础医学、运动与公共健康学、人口与家庭发展服务、医学检验技术、眼视光技术、呼吸治疗技术、中医养生保健、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公共卫生管理、人口与家庭发展服务、医学营养、公共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民政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普通高校本科专业:护理学、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临床医学、健康服务与管理、中药学、眼视光学、运动康复、听力与言语康复学、预防医学、公共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心理学、应用心理学、教育学、家政学、社会学、社会工作、公共事业管理、保险学等。
1.9.2评价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以及综合评审。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均以笔试、机考等方式为主。理论知识考试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操作技能考核主要采用笔试、VR场景考试、实操情景考核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综合评审主要针对技师和高级技师,通常采取审阅申报材料、答辩等方式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
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1.9.3监考人员、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15,且每个考场不少于2名监考人员;操作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 ∶ 15,且考评人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综合评审委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
1.9.4 评价时长
理论知识考试不少于90 min,操作技能考核不少于60 min,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15 min。
1.9.5评价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或配备一定数量计算机设备的标准机房进行;操作技能考核应配备实操考核所需的场地和教具,室内卫生、通风良好,光线充足,设施设备齐全;综合评审在小型会议室进行。
2.基本要求
2.1职业道德
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职业守则
(1)恪守独立,客观公正。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3)科学严谨,专业规范。
(4)善待老人,理解尊重。
(5)热情服务,勤勉尽责。
(6)以人为本,保护隐私。
2.2基础知识
2.2.1老年人能力评估基础知识
(1)老年人能力评估相关国家、行业标准及评估工具基础知识。
(2)老年人能力评估量表应用基础知识。
(3)老年人能力评估工具应用基础知识。
(4)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报告撰写规范基础知识。
(5)老年人能力维护与康复基础知识。
(6)老年人能力评估信息系统应用基础知识。
(7)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风险管控基础知识。
2.2.2老年医学基础知识
(1)老年人综合评估基础知识。
(2)老年人常见病基础知识。
(3)老年人慢病管理基础知识。
(4)老年人常用药物基础知识。
(5)老年人健康教育基础知识。
(6)老年人安全防护与急救基础知识。
(7)老年人康复辅具配置及适老化改造基础知识。
2.2.3康复学基础知识
(1)生活自理能力训练基础知识。
(2)认知功能训练基础知识。
(3)听力语言功能训练基础知识。
(4)中西医结合康复治疗基础知识。
2.2.4其他相关知识
(1)老年心理学相关知识。
(2)老年社会学相关知识。
(3)信息学相关知识。
(4)医学伦理学相关知识。
(5)语言和非语言沟通相关知识。
(6)计算机应用相关知识。
2.2.5安全基础知识
(1)消防安全基础知识。
(2)人身安全基础知识。
(3)公共安全基础知识。
2.2.6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相关知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知识。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知识。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知识。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相关知识。
(6)《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知识。
(7)《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知识。
3.工作要求
本标准对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的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的要求。
3.1三级/高级工
3.2二级/技师
3.3一级/高级技师
4.权重表